12月2日由联办集团、和讯、巨浪视线联合主办的“寻找中国经济的信心之源:财经中国2023年会暨第21届财经风云榜”在北京举行,会上数位学者企业家畅谈了对如何发展民营经济的看法。
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表示,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企业产权和治理结构改革方面要有大的理论和政策突破。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的发展,就是具有企业家才能的那些人,识别并抓住中国经济发展的机遇,组织各类资源,创办发展了大量充满生机活力、具有创新进取精神的企业。
他认为,市场竞争中的企业,是以企业家精神为核心的组织形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股权多元化成为常态,要找到纯粹的国企或民企越来越困难。按照所有制出身划定企业性质和类别,低估了企业家精神的作用,也越来越远离企业和市场的实际。
刘世锦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企业家精神。民营企业要防止企业家精神的衰退或断档;能否使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才充当主角,更是国企改革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刘世锦强调,为了拆解中国经济恢复增长思路,寻找经济增长之源,建议在国家顶层设计指方向、划底线的前提下,重提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干预,把市场化法治化治[_a***_]与鼓励地方基层积极性创造性有机结合,允许试错探索,允许多一些自选动作,为具有创新精神的各级干部各类人才营造宽松环境,为增长潜能的充分涌流创造条件。
四通集团前总裁段永基表示,企业跟植物一样,它的生存、茁壮成长是需要环境的,现在叫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应该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治环境;二是经济环境;三是法治环境;四是文化环境。他认为,要想切实地提振民营企业的信心,寻找信心之源,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治环境、文化环境这四个方面的环境必须从上到下都彻底地改善。
段永基表示,民营企业最可贵的精神是创新精神,创新精神就是在市场一片低迷的时候寻找新的机遇、新的产业方向、新的发展路径。如果把民营企业的信心提振起来,让他们充分能够发挥自己的创新和创业精神,低迷是可以克服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表示,要给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其实需要的并非法律上的特别优待,就是一种法律上公平公正的环境。这种公平公正的环境需要现有的法律制度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解绑,使民营企业家可以排除隐忧。
罗翔指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罗翔表示,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政府权利既需要有效,也需要是有限,不能什么都管。法治就是对于私权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对于公权而言,法未授权皆禁止。所以规则一定要明确,不能模糊不清。
罗翔解释,明确性的规则划定了一个禁区。禁区之内是不能干的,但禁区之外都可以去干,这样极大地促进个人的自由,而一个极大促进个人自由的社会一定会导致社会财富极大增长,因为它可以促进个人聪明才智极大增加。
罗翔强调,规则的明确性也约束了国家权力,如果规则模糊不清,可能会出现两大问题:对于个人而言,民众可能会缺乏一个合理的[_a1***_],因为规则模糊不清而导致普遍性违法。对于国家权力而言,如果规则不清,则很难进行有效的裁判,可能会导致选择性执法,不可避免地导致权力滥用。
编辑 白华兵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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