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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2.0来了,个人额度提至最高300万

  进一步

  为进一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跨境理财通”试便利化,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广东监管局、国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和证监会深圳监管局联合对《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跨境理财通”2.0来了,个人额度提至最高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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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本次结合大湾区跨境理财的市场需求针对主体关注的焦点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商业银行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降低“跨境理通”业务准入门槛,扩大试点范围优化理流程等。

  首先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参与业务试点的便利性。一是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参与门槛从连续缴纳社保个人所得税“满5年”降低为“满2年”。同时增加“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低于40作为家庭融资产准入备选条件之一是适当提高投资者个人额度。将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度从100万元人民币提高到300万元人民币。个人同时通过银行证券公司参与试点的,两种渠道分别有[_a***_]万元额度。

“跨境理财通”2.0来了,个人额度提至最高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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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多方位扩大“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范围。一是扩大参与机构范围。增加证券公司参与试点,并确其参与方式相关业务安排。二是扩大合资格产品范围。北向通”投资产品范围中,增加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同时,将“‘R1’至‘R3’风险等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范围拓展为“‘R1’至‘R4’风险等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货金。

  再次是优化明确“跨境理财通”业务办理流程。括细化跨境宣传销售指引新增境内销售机构、境内合作机构进行的跨境宣传销售行为;明确试点退出机制;明确试点业务退出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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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境理财通”试点是金融支持大湾区建重要举措,我国推进资本项目兑换推动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的重要尝试。

  2021年,《实施细则》发布,首次打通了境内外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近年来,随着“跨境理财通”业务运行发展,业务办理流程上有一定优化的空间,市场主体对扩大参与试点机构范围、产品范围和额度等有强烈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