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第二批5个典型案例。其中,青海省一些地方存在小水电清理整改不严不实、生态流量监管流于形式、部分河流连通性受到阻隔等问题被曝光。
官方通报的一些青海小水电无序开发问题触目惊心:以尕让河为例,该河位于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尕让乡,系黄河一级支流,年平均流量不足1立方米/秒。典型案例披露,尕让乡约10公里河段内分布有7座引水式小水电站,平均装机容量不足150千瓦。由于生态流量泄放不能满足稳定、足额要求,导致部分河流出现减水脱水现象,部分河流连通性受到阻隔。
督察发现,青海省有关部门和一些地方对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推进迟缓,有的该退出的没有退出,有的要整改的敷衍应对。早在2022年4月,青海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制定《青海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6月底前完成“一站一策”清理整改方案,但截至督察时,64座列入“退出类”的小水电站中仍有23座没有完成退出方案。
2023年12月3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俄博图水电站没有落实建设过鱼设施等要求,但在整改方案中声称已严格落实。微信公众号“生态环境部”图
为何小水电清理整改如此缓慢?中国环境报、新华社等媒体报道披露了其背后原因。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称,小水电的退出和整改需要大量资金,且生态改造任务重,绝大多数小水电站需要进行生态设施改造。在整治初期,一些电站业主因实施生态泄流影响经济效益而有抵触情绪,一些基层干部在执行政策时可能有畏难情绪,尤其是水电站的退出。
现场核实时,督察人员来到位于[_a***_]河一级支流隆务河的峡口水电站。这个电站由当地水利局招商引资,交由个体经营。当被问及经营现状,老板的言语中透露着不满:“从上游下泄的流量低于当初保证的流量,去年发洪水我们还投入一笔钱进行生态修复,盈利艰难。”
新华社报道提到,督察组认为,青海省一些地方和小水电经营者对河流生态环境重视不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主体责任不到位。长此以往,水电开发可能难以成为当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保障,还会带来一系列生态问题和安全问题。
针对青海省小水电开发乱象,一些督察干部认为,首先应严格排查省内小水电情况,逐个评估,在保障区域用电、饮水、灌溉需求等基础上,合理确定每个小水电到底应整改还是退出。同时,还需加强河道内生态流量管理、保障河流生态用水需求,完善增殖放流等措施,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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