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合计虚增营收3.59亿元、虚增利润超5800万元,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均受影响……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1月7日晚间,兴源环境(维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3年7月12日,兴源环境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3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最新公告显示,浙江证监局查明兴源环境存在违法事实,决定对兴源环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兴源环境财务总监孙颖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兴源环境表示,相关行为未触及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已予以更正。
据浙江证监局调查,兴源环境全资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6年、2017年在长兴县美丽城镇(标段一、标段二)ppp项目、温州洞头区本岛海洋生态廊道整治修复工程PPP项目中存在虚增项目[_a***_]及成本等情况,导致兴源环境2016年至2022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16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063.0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202.07万元,2017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2.6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36.6.86万元,合计虚增营收3.59亿元、虚增利润5838.93万元,同时影响2016年至2022年年报相关资产及负债科目金额,年报资产负债金额存在虚***记载。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相关资料、财务资料及业务单据、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对于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认定,浙江证监局指出,兴源环境2016年及2017年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已全部离职且超过行政处罚时效。公司财务总监孙颖在任职期间未对案涉事项保持充分关注,未能保证其签署的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是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abagam.com/post/57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