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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投资者保护是办理证券案件的重中之重

  作者 孙风娟   

  2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晓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检厅网络访表示,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坚持“严”的主基调,依法从严、全链条追诉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证券犯罪案件,促推形敢犯、不能犯,自觉规范、不踩红线的法治化环境

最高检:投资者保护是办理证券案件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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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犯罪117件319人,同比上升42.7%、12.7%。最高挂牌督办8起私募基金重大犯罪案件,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12起重财务***犯罪案件,形成高效打击合力。办理了獐子岛、康得新、生物新材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其中,獐子岛务***案,原董事长吴厚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均被追究刑事,形成有力震慑。

  “投资者保护办理证券案件的重中之重。检察机关始终追赃挽损贯彻办案全过程,坚持‘应追尽追’,加强证监、公、***等相关部门协作,做好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监督。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依法支持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多途径保护投资权益。”张晓津表示,过去一年,检察机关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不断夯实资本市场[_a***_]发展法律基础。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部、中国证监会修订关于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意见》,联合最高法发布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修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编发证券犯罪指导性案例,为“零忍”追责夯实法治基础,为加快建设规范、透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最高检:投资者保护是办理证券案件的重中之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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