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太和水(维权)(605081)投资者索赔案已获上海金融***正式立案,已完成立案阶段的相关程序,目前正在等待***的开庭安排。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1月18日晚,太和水(605081)公告,2024年1月1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太和水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_a***_]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规定,在2023年7月12日之前买入太和水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太和水维权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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