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宝宝起名字好写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宝宝起名字好写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于孩子起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 2、违背民族良俗的; 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 1、已简化的繁体字; 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 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 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摘自《我国孩子起名不能随意用字》我认为给孩子起的名与共和国元首的名字相同是不被允许的。
三岁孩子更改姓名需要由父母向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_a***_],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三岁孩子更改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的父母填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提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拓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公民变更姓名-
三岁孩子更改姓名需要由父母向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三岁孩子更改姓名所需材料:
1、未成年人的父母填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2、 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拓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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