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司起名字都有重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公司起名字都有重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不是知名商标或者是不带行政区划的应该可以。比如你不能使用茅台、五粮液、谷歌、微软、元宇宙、海尔、海信等做字号。
现在名称争议一般有两种解决方式,第一种是向***申请行政诉讼,由***裁决。第二种是申请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诉讼。
不同区可以起一样的名字。在王者荣耀游戏中,每个玩家都可以自由地设置自己的昵称,而且昵称的设置并不受限于所在的游戏区域。因此,不同区之间的玩家可以使用相同的昵称,但是这样可能会导致玩家之间的混淆和困惑,尤其是在跨区域交流的时候。建议玩家们在设置昵称时,尽量考虑到自己所在的区域,避免与其他玩家的昵称重复。
方法一:王者荣耀弄空白名需要使用表情或者特殊符号,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2、没有改名卡的可以通过选择没有角色的区服创建一个新角色来取名。
3、点击输入框,弄空白的名字必须要输入符号,需要是系统不能识别的符号。
方法二:几个代码放入下面的括号中,只要***括号里的空格到王者荣耀改名就行,已有帐号需要在游戏内购买改名卡才可以使用,如果是新号的话就可以直接输入空白的角色名了。
【】,【】,【】,【】。没有改名卡的玩家可以在商城购买。改名卡购买位置,商城,特惠,改名卡,需90点劵。
改名不要用小号测试,直接改,成功都是居中效果。四个代码自由组合,最多只能打六个代码上去,如果发现游戏名重复可以更换组合方式。
同样,把空白代码***到角色名后面可以打出两个一样的,就是所谓重复名。当然,更多的组合大家自己自己去试自己研究。
出现重号,只要到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开具居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再到户政大厅申请新证。
如果异地出现重号,其中一方只能通过当地的户籍系统来查询另一人信息,通过双方协调解决,其中必须有一方更改其***号码。
迁移人员回原籍较难,优先保留原号,未迁移人员重新编号,重号两人都属迁移人员的,迁移距离较远者优先保留原号。
我以为离职会很顺利,结果人事告知:离职可以但1年内不能去同行业,[_a1***_]每月发50%的工资补偿,另外需签赔偿协议,否则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我正想发飙,人事的举动让我悔不当初!
有猎头联系我,推荐了份工作,不论是工资还是职位都达到我的期望值,三方接触后基本达成共识,权衡利弊我决定跳槽。由于对方说时间比较紧,问我能不能想办法在三周内到岗,我说这个需要跟领导沟通再回复。
于是我跟领导提了离职想法,并恳请提前走。
领导当即表示理解,还祝贺我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离开就是新的开始,如果招到新人,完成交接可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
想着领导一直很照顾我,我差点感动了,当时内心还有一丝愧疚,于是我决定站好最后一班岗,交接满一个月再办离职。交接期把能想到的工作都提前安排,尽量做到滴水不漏。
毕竟什么债都好还,唯独人情债难还!
于是我把事情告诉猎头,说只能1个月后才能办理入职,猎头跟用人单位联系后,同意我的时间。
说来也怪,平时一个月过得很慢,盼发工资像度日如年,如今这一个月感觉很快就结束了,可能跟心情好有关。
当时拿着离职清单找相关部门签字,轮到领导签字的时候,他笑着说:“成年人选择的路,哪怕错了也要坚定地走下去,希望你一切顺利。”
我觉得领导这时候还给我打气,让我感觉心里一暖,内心的歉意更浓了,我礼貌地回复:“感谢您这几年对我的栽培,大恩不言谢!”
毕竟在年中提离职,会打乱领导的部署,就算招新人,也需要时间磨合,而下半年又是行业的旺季,想想都觉得自己理亏。
领导签完后,我把离职清单交给人事,准备办理离职证明,结果人事惊讶地说:“你考虑好了吗?确定这个时候办理离职?”
我很惊讶地看着人事:“当然考虑好了啊!我一个月前就提了离职,现在是最后一天,按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没有什么问题吧?”
人事告知“:离职可以但1年内不能去同行业,期间每月发50%的工资补偿,另外要补签补偿协议,否则公司不提供离职证明。”
“1年?50%?协议?”这些都是什么,我一脸蒙圈地望着人事。
我质问人事:“为什么别人离职都是顺顺利利,现在要卡我?领导都说可以提前办理离职手续,可我依然没有违规操作,坚持到最后一天,如今跟我来这一出,这不是把我往绝路逼吗?何况我明天就要去新东家报道了。”
人事可能被说烦了,直接来一句:“不好意思,我只是按章办事!”
我咆哮道:“按谁的章?你凭什么不给我开离职证明,还要我签补偿协议,这就是单方面的“霸王条款”,我不接受也不同意。”
人事看我暴跳如雷,示意我先冷静下来,接下来的举动让我悔不当初!
只见人事从抽屉拿出一张合同,然后特意翻到最后一页的签名处让我看,没错上面是我的名字,也是我的笔迹,可是我怎么感觉没印象呢?
人事很严肃地说:“这是你当初签的竞业协议,不管你是在什么情况下签的,白纸黑字错不了,我就是按这个章办的这个事,现在你清楚了吗?当然这件事你要不明白,建议直接咨询你的直属领导,我不存在故意针对谁,希望你理解。”
直到这一刻我是彻底明白了,这一切都是领导在动手脚,包括当初的竞业协议也是被蒙蔽的。
领导不慌不忙地点了支烟说道:“我的意思是,你要么留下来继续帮我,要么就按竞业协议来办,一年内不能去竞品公司,至于补偿我都是给你特批过的,如果真按协议来[_a2***_],你每个月只能拿到30%的补偿,考虑到你跟我这么久,我给你争取到50%,我也算仁至义尽了。”
我说:“您不说竞业协议我还不来气,协议怎么签的,难道你不比我更清楚吗?当初你说这协议就是走过场,只要***满三年,协议签了就如同废纸,如今我跟了你5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现在却自食其言,再说竞业协议你还不让我仔细看,就催促我签字,你忘了吗?我后悔当初没给你录音。”
领导见我把旧账翻出来,故作镇定地说:“你年中提离职打乱我的部署,我没跟你计较,可你居然去主要竞争对手那里工作,关键他们老板跟我还是死对头,这事我跟你讲过,如今你跳槽不拦你,但要去竞争对手那里,合适吗?”
5年前,领导空降到现在的公司,而我是他新部门组建后第一个面试的人,因为比较投缘,私下关系还不错,平时也会喝酒聊天,记得有一次他喝得微醉,就把他这段往事给说出来。
原来领导之前也在竞争对手那里工作,从一个基层专员熬到经理的位置,老板对他也是非常器重,并承诺不久晋升他为总监,年底还给额外的奖金,因此领导废寝忘食没日没夜的加班,有任何工作都是抢着做,老板是睡着都笑醒了。
然而意外发生了,领导在上海出差的时候,突然左眼看什么都是模糊的,地上还掉了一个晶状体,最后紧急送往医院治疗,被确诊左眼视网膜脱落,需要立马进行手术。可就是这样领导还不忘工作,当时老板去医院看望他,让他好身修养,公司的事不用操心,费用由公司承担,至于他的工资照发,岗位保留到正常到岗。
当时领导还感激涕零,就差给前老板跪地垫脚了。
可是术后三个月,领导就提前结束休养,医生建议最少恢复半年,可他等不了,他觉得自己的工作很重要,公司没有他不会正常运转,可是当他回到公司后,彻底傻眼了,老板在他休养期间外聘了一个总监,可这个位置原本是留给他的。老板还告诉领导,由于眼睛受损,以后就不能这么劳累了,安心做经理的事,新招一个总监也能分担很多,毕竟背靠大树好乘凉。
领导只能忍气吞声,毕竟老板确实保留他的岗位,唯一变化就是升职加薪的机会没了,也许老板觉得用一个身体有缺陷的人不保险吧!
然而新总监一来,就开始排挤领导,处处打压,把领导以前的一套基本都推翻了,经理跟老板力争,这是多年的心血,不能这么操作,可老板没有正面回复,最后新总监还不断给领导挖坑,直到领导知道这一切都是老板的意思,他彻底心凉了。
就是因为这些过节,领导恨老东家,因此才来到现在的公司,他就是为了报复,如今现在的公司已经踩着领导的老东家,所以对方就千方百计挖现在公司的人,因此领导才特别反感公司的人跳槽去那里。
事情拉回我的处境,尽管我知道他有这个渊源,但是跟我有什么关系?
于是我跟领导说:“您的事,确实我深表同情,但是跟我有什么关系,这***归***,良禽择木而栖,我只是一个打工的,也不懂什么恩恩怨怨,谁给得起工资,我就为谁工作,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再说了你这多年都没有放弃执念,你自己活得不累吗?如今你为了一己之私,故意卡我,你觉得合适吗?尽管这个竞业协议我签字了,但我也是不完全知情里面的条条款款,责任你也有。何况你还口头承诺过我。”
领导见我这么说,语重心长地说:“我给你推荐一家公司,待遇和职位都能达到你的要求,但是你坚持去猎头给你推的那家死对头,那就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如今我陷入骑虎难下的境地,我该怎么办?
这是我朋友经历的事,他跟我诉苦,现在是进退两难该怎么办?
领导之所以卡,那是有心结,他觉得老东家(朋友跳槽的公司),当初不讲诚信,自己为了公司废寝忘食,最后左眼视网膜都掉了,不就是为了晋升到总监的位置,结果老板在他养病期间背信弃义,因此他跟老东家结下梁子。
但是***归***,暂且抛开竞业协议的事,领导以一己之私,阻止下属去竞争对手那里,确实有点心胸狭隘,毕竟我朋友跟两家公司都没有过节,所谓良禽择木而息,贤臣择主而事,这是人之常情,也是职场法则,毕竟谁的打工生涯就那么几年,不趁自己最值钱的时候去跳槽,难道等着被公司裁员呢?
因此我给朋友的建议是:
第一、不要补签那个补偿协议,如果签了就成既定事实,自己主动知晓竞业协议的内容,那么作为员工,只要公司正常按协议赔偿,还真得按协议内容执行。
第二、针对竞业协议要据理力争,由于当初领导是诱导朋友签的协议,还有口头承诺:三年之后协议作废。那么就一口咬定竞业协议签署有问题,并让公司提供竞业协议的合法性。
第三、不是任何公司签署竞业协议都是有效的。朋友是不是属于竞业限制的人群,还真不一定?因为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特殊待遇的,竞业协议主要是限制企业高管、技术[_a3***_]、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人,而朋友的情况并不属于这。
第四、假如最后条件都对公司有利,且真的不能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那么就只能***取补救措施,要么跟领导认个错,先稳定下来再伺机骑驴找马,不能去领导的死对头,那就去别的公司就行了。或者跟公司协商,不接受50%的补偿,最少要到70%及以上才签字,把损失降到最低。
第五、如果公司还是坚持不让步,且不给朋友开离职证明、办理离职手续的,那么直接12333,找相关单位来治下这样的公司,最后不行就只有走劳动仲裁了。
当然我也提醒我朋友,针对现在的局面,他自己也是有责任的,要知道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白纸黑字是签了竞业协议的,作为个体就要有契约精神,不然什么都不算数,那不是乱套了吗?
员工提出辞职,公司要求员工在3年内不能从事相同行业,这合法吗?
要看竞业协议的具体情况,才能判断是否合法:
不合法三种情况:
签订竞业协议的单位,必须拥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最大的前提。而且被协议约定的员工必须是符合竞业使用条件的人,例如企业高管、技术人才、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人。换句话说就算是有商业秘密的单位,前台是不需要签订竞业协议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竞业协议的约定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正如题目说的,公司要求员工3年不从事相同行业,这个时间是不合法的,就算竞业协议都合法合规,也只能约定员工两年时间。
3、不给劳动者补偿,更不合法
让员工签竞业协议,那么在员工履行协议期间,公司需要按协议中的条款给员工相应的补偿,以任何理由没有支付补偿、延期补偿、或者没有足额补偿的,员工可以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竞业协议,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补偿,该竞业协议作废,对员工没有约束力。
基于以上这些都是竞业协议不合法的地方,但是竞业协议在签署时,用人单位要起到主动告知,并讲清利弊关系,员工要充分阅读竞业协议的相关条款,一旦双方在合法情况下签订,在没有不可控的外力影响下,双方都要有契约精神,认真履行完这个协议。
如果不履行竞业协议,或者单方面违约的,都会承担相应的后果。
比如说是员工违反协议,那么违规期间的收入归公司所有,且要按协议内容支付给用人单位违约金,当然违约金的数额双方可以再协商,直至达成一致。
结束语!
不论是员工个人,还是用人单位,对于合法的竞业协议都要心存敬畏之心,毕竟现在凡事都强调契约精神,在签订之前,双方都有义务去了解协议的细节,提前解决分歧,而不是在结果发生后再来挑战协议的合法性。
当然竞业协议一般都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很多条款也都是偏向于他们,所以作为个人一定要检查违约的情况,要知道用人单位拟定的协议,员工是别想找到什么漏洞的,但是违约条款就要好好斟酌,***如哪天真的扯破脸,最坏的结果能否承受,这是员工要三思的地方。
公司要求3年内不从事相同行业是不合法的。这个问题属于竞业禁止协议的范畴。竞业禁止协议的最长期限是2年,不合法的主要是时间期限。
同时,关于竞业禁止协议还有几个关键点:
1、建立在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所以通常这种协议在入职的时候签定是最好的,因为这种时候员工才会自愿签。到离职的时候,如果已经找好下家且是同行,员工是不会签的。如果是其他行业,员工可能会签。
2、竞业禁止协议通常是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你的岗位只是个小基层或普通中层,一般来说是不在适用范围内的,每个公司定义不一样,具体要看情况。
3、竞业禁止的时限不超过两年,这就是为什么说三年不合法的原因。
4、签定竞业禁止协议,公司必须在员工离职后支付补偿金。标准一般是员工工资收入的30%。如果公司超过三个月未付补偿金,员工可以申请解除协议。
综上所述,竞业限制是对企业的一种保护。
通常大公司的重点岗位都会签订,并且按照法律规定给足补偿金,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很多问题和风险。
但很多小公司做不到这一点,仅仅只是拿竞业禁止协议来约束员工,而自己不尽义务。这种协议即使签订了也是无效的,并且可能带来风险(员工按协议执行了可以追讨补偿金)。
所以,签订此类协议,企业要慎重。
这个属于竞业禁止协议,是合法的,法定有效期是两年,即使签三年,***只认前两年,第三年就失效。公司还要支付你竞业禁止的补偿费用,补偿费用为你工作一年平均月工资30%,补偿12个月,如果用人单位三个月没有支持补偿金,你可以主张解除竞业禁止协议。公司要求你去签竞争禁止协议可以签,如果公司只是口头要求你当他放个屁。90%的公司都不会浪费金钱去补偿离职人员。
你提问是劳动合同在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的竞业限制问题。从你所述信息来看,用人单位是违法的。
一、什么是竞业限制?
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受到那些条件约束?
三、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后果?
四、关于给您的问题。
作为一名资深银行贷款业务经理,专业金融领域从业者,我来告诉你!
根据题主所问,员工提出离职,公司要求员工在三年以内不能从事相同行业,这个合法吗?我想说不合法!!待我慢慢道来!
首先,公司有竞业协议,这个规定不违法,竞业协议一般是针对公司中、高管、掌握公司一定技术人员等人员,防止他们在短时间内去同行业其他公司工作,这就很有可能损害公司利益,从而提出的协议要求,因此离职签订竞业协议并不违法。
但是,违法的是时间!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协议最长年限是2年,且协议要公司向员工支付竞业禁止的补偿金才生效,法律对补偿金的金额也有要求(一般是不低于员工离职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旦公司停止支付或者延缓支付,或者减少支付补偿金,员工也就可以不履行竞业协议!毕竟这就是义务与权力的要求,你没有行使我的权利,我也就没有履行竞业协议的义务!
我是华仔先森,专业金融领域从业者,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金融知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起名字都有重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司起名字都有重复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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