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司起名 > 正文

分公司另外起名字(分公司起名有规定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分公司另外起名字问题,于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司另外起名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名字能和已有的有限公司的名字重名?
  2.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能是同一个人吗?
  3. 公司要求老员工办理离职后重新入职新注册的公司,合理合法吗?

个体商户的注册名字能和已有的有限公司的名字重名

我国 《个体工商户名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 第十八条 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准登记:   (一)与已登记注册或已预先核准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三)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四)与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分公司另外起名字(分公司起名有规定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由此见,不管个体户还是企业,只要是同一个登记机关,名称就不能相同,就是就说的不能重名。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能是同一个人吗?

一人有限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是不可以是同一个人的。

董事和经理可以是同一个人,监事必须由他人担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公司,可以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由公司章程规定。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_a***_]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要求员工办理离职后重新入职新注册的公司,合理合法吗?

黑心企业:这是典型的打劳动合同法“擦边球”,逃避责任!

分公司另外起名字(分公司起名有规定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种操作,是一些正规的黑心企业惯用的伎俩。

企业目的是逃避两个责任:

分公司另外起名字(分公司起名有规定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为了避免固定期限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以及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都应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为了避免员工工龄连续计算

根据法律,在同一家单位的工龄,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按照工龄予以经济补偿。另外,全部工龄还会影响带薪年***天数医疗期等。

建议员工***取的应对方案

第一,拒绝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时候,一个员工的力量有限。员工应该团结起来一起拒签,这样就会给企业施加压力,很容易谈判成功。

第二,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前置条件

1、要求企业继续按照上一个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责任,给予提供无固定期限合同。

2、书面承认工龄顺延,可作为劳动合同的补条款写到新合同中去。

3、对此前的工龄进行补偿清算。

第三,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

要求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来企业现场劳动监察和提供支援。

总之,企业的这种“擦边球”行为一般都是通过软硬兼施的段让员工“自愿签字”或“主动放弃”一些权益才能顺利实现的。因此最关键的因素还是员工本人。无论企业耍什么招,[_a1***_]要大坚持到底,拒不签字,企业也是无法得逞的。

如果喜欢我的文章回答赞、留言和关注!

果你作为老员工就真的先办理离职,在办理入职的话,你就妥妥地上当了。

一、 用人单位为什么让十几年的老员工先离职再入职呢 ?

很多社会任感不强的企业,往往通过打压老员工,认为老员工就应该早点离开企业或者不承认历史贡献他们对企业的贡献现在已经不大了,然而他们没有想到老员工的青春都耗在了这个企业,谁来给补偿呢?

单位这么做,其实是基于2点:

  1. 不想给老员工按照工龄给予补偿,让老员工自行辞职,是不用给经济补偿金的
  2. 为了发展新生力量,为了让后浪尽快的来到公司,要前浪推出

二、10几年的老员工该如何应对?

既然自身的切身利益受到了用人单位的非法侵害,那么作为当事人一定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1. 不要主动去打辞职报告,要等用人单位同你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给你经济补偿,一年按一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 如不会算的,去学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如果还是不会的可以关注我以后收看我的视频辞退专栏》第7节, 有具体的算法,也有案例,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2. 如果没有办法必须要辞职的,那么在入职新单位的时候,一定要在在合同写原单位的工龄一定要计算,不能归零了,这样也是可以的。
  3.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按照上述两条规定操作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来督促企业改正,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
  4. 除了上述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之外,还可以向媒体曝光、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都是可以达到自己的合法目的。
  5. 需要注意的是,十几年以上的老员工不是一个、两个可能是比较多的人,那么可以抱团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效果一定好很多,值得一试。

动动手指【关注】我,HR顾问职场讲师,劳动***处理专家,戮力为职场维权插上翅膀。越分享,越成长!喜欢就点赞,爱就转发!真心感谢你的莫大鼓励

西门迎风专解职场问答,欢迎大家关注!

西门迎风确定,公司要求老员工办理离职后重新入职新注册公司不合理更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西门重点提示:劳动合同是我们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伞,任何单位都不能因为用人单位、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或者[_a2***_]人的变更而改变合同的内容,更不能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重新注册公司其实就是用人单位名称变更,依法可以延续原来的劳动合同,根本没有必要与老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再重新入职新注册公司。如此作法等于变相逼迫老员工离职后,让员工以零起点重新入职,是违法的。

公司如此煞苦心是有其目的的,说白了就是为了剥夺老员工的工龄。

这有何用?西门慢慢给大家来剖析。

为了保持活力,所有公司往往会通过引进新员工,淘汰老、劣员工这种换血方式优胜劣汰,来实新旧更替,满血前行。

但是要淘汰员工的话并不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按工龄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经济赔偿金。

所以淘汰员工不是脱件衣服那么简单,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因此,有的不良单位往往会***取各种手段逼迫员工自动离职,以达到逃避补偿或者赔偿问题。

如果达不到逼迫员工自动离职的目的,就会巧立名目变相剥夺老员工的工龄。

西门提醒大家:公司要求老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再重新入职新公司,是公司为老员工挖的一个大坑,千不要掉下去。如果你上当了,一旦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退你),你就会失去你以前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工资理由

遇此情况可与公司依法协商,解决不下的话,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本文为西门迎风原创搬运必究!

西门迎风原欢迎大家关注!记得点个赞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分公司另外起名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分公司另外起名字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