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宝宝起名字申请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宝宝起名字申请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标题:在申请书的开头,写上34;户口本添加曾用名申请书"作为标题。
申请人信息:在正文部分,首先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
曾用名信息:接下来,详细列出申请人的曾用名信息,包括曾用名的全名、使用期间、使用原因等。
申请理由:在申请书中说明添加曾用名的理由,可以是因为个人身份变更、婚姻变动、法律要求等。详细描述申请曾用名的原因和必要性。
附件材料:在申请书的末尾,列出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清单,如***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等。并注明需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人签字:在申请书的最后,留出空白处供申请人签字,并注明签字日期。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书格式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编写申请书之前,咨询当地[_a***_]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申请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我曾用名为xxx,是由于历史原因(或个人原因)而使用过该名字。现在,我希望将曾用名正式添加到我的户口本中,以使个人信息更加完整、真实、准确。
为此,我特此提出曾用名申请书,请您作为权威的部门,审查我的申请,并在合适的时间内予以批准。相信您会审慎考虑,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来处理我的申请。
此致
XXX敬启
2,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扩展资料:
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1、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已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持居民***、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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